关于加强埃博拉病毒病预防与校园健康监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26 点击数:

关于加强埃博拉病毒病预防与校园健康监控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当前,非洲刚果(金)、乌干达等地区持续出现埃博拉病毒病疫情,该病传染性强、病死率高,为切实筑牢校园公共卫生安全防线,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结合我校人员流动、境外往来、留学生管理实际,现就全面做好埃博拉病毒病境外疫区人员排查、健康监测、科普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正式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控警惕,压实校园防控责任

埃博拉病毒病是一种急性烈性传染性疾病潜伏期2-21,人群普遍易感,暂无特效治愈药物与商用疫苗,防控难度大、风险等级高。全校师生务必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主动配合学校医务室、各院系、后勤、学工处等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措施;各院系、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摸排师生境外出行、境外返校人员信息,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早发现、早管控、早处置。

二、重点管控对象:境内外出入高风险人员排查55-至今

(一)核心疫区范围

本次重点管控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等埃博拉病毒病疫情高风险国家及周边地区。

(二)全覆盖排查要求

1. 全面排查本校教职工、学生,近21天内有上述疫区旅居史、入境返校、密切接触疫区来华人员的,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院系、辅导员及学校医务室报备,不得隐瞒行程、隐瞒接触史。

2. 精准统计从疫区及周边国家入境、返校人员信息,建立专项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控。

3. 师生家属、校内务工人员、校外访客,有上述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进入校园前须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

(三)人员健康管理规范

所有涉疫区相关人员,自离开疫区、入境之日起,严格执行21天闭环健康监测,每日早晚2次上报体温、身体状况,监测期间减少外出、不聚集、不参与集体教学活动,医务室全程跟踪健康状态;一旦出现异常症状,立即闭环处置、上报属地疾控部门。

三、埃博拉病毒核心传播途径科普

埃博拉病毒主要通过直接接触传播日常空气、飞沫不传播,传播途径明确如下:

1. 直接接触感染患者、染病动物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汗液、精液等感染;

2. 接触被病毒污染的衣物、被褥、餐具、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环境物体表面感染;

3. 接触疫区野生动物、病亡动物遗体、食用未煮熟的肉类引发感染;

4. 医护人员、家属在无防护状态下照料、接触病患,极易发生交叉感染。

全体师生务必牢记传播途径,远离疫区相关人员与动物,做好全程个人防护,杜绝一切高危接触行为。

四、病毒感染初期症状与全员健康监测要点

(一)初期典型症状(极易与感冒、肠胃疾病混淆)

潜伏期无明显症状发病初期急性突发高热,伴随以下症状:

持续性高烧、乏力、头痛、肌肉关节酸痛、咽喉肿痛;后续快速出现恶心、剧烈呕吐、腹痛、腹泻、皮肤出现皮疹,病情加重后会出现牙龈出血、皮肤瘀斑、呕血、便血等不明原因出血、多器官损伤症状。

(二)校园全方位健康监测

1. 实行校园全面排查身体异常人员。

2. 医务室严格落实门诊预检分诊,对所有就诊师生,务必询问境外旅居史、疫区接触史,同步核查症状体征,建立就诊登记台账。

3. 全体师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上述发热、呕吐、腹泻、乏力、不明原因出血等可疑症状,立即停止外出、不接触他人、第一时间报备医务室,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切勿自行服药、隐瞒病情、前往普通门诊。

4. 对重点管控人员,安排专人每日定点监测体温、问询身体状况,全程闭环管理,严防漏测、漏报。

五、校园全面防控措施

1. 强化个人防护:全体师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规范佩戴口罩的卫生习惯,避免密切接触陌生境外人员、野生动物,不接触不明体液、血液、污染物;涉外人员、后勤保洁、医护人员规范做好防护,降低感染风险。

2. 严控校园人员准入:严格外来人员、境外返校人员入校核验,无报备、未完成健康监测的疫区相关人员,一律暂缓入校;校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高风险国家及地区,确需出行的,提前报备,返程后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3. 校园环境消杀:后勤部门加大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医务室等公共场所通风、清洁、消杀力度,重点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全面消毒,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与医疗废弃物。

4. 防控知识宣传:各院系通过班会、班级群、校园公告等渠道,普及埃博拉病毒防控知识,引导师生科学防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过度恐慌。

5. 医护应急准备:医务室全员开展埃博拉病毒防控、病例排查、应急转运、院感防控专项培训,备齐防护、消毒、应急物资,完善与属地疾控、定点医院联动转运流程,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六、应急处置与上报要求

1. 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医务室立即就地临时隔离,专人全程防护看护,2小时内上报属地疾控部门、学校防控领导小组,严禁擅自接诊、漏报、迟报、瞒报。

2. 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隔离医学观察、环境终末消杀等工作,相关人员全力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3. 对隐瞒疫区旅居史、接触史、不配合健康监测、违反防控规定,造成校园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规严肃追责。

七、报备联系方式

学校医务室24小时防控负责人邢 霁      报备电话:17512518439

报备地址:学校医务室

报备信息:姓名、院系/部门、联系方式、入境时间、疫区旅居史、接触史、当前身体症状


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齐心协力、严防死守,全力守住校园疫情输入防线,守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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