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积压和浪费,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低值耐用品,指不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专用设备单件金额在100元(含100元)以上至800元以下(不含800元),一般设备单件金额在100元(含100元)以上至800元(不含800元)以下,其耐用时间一年以上可独立使用的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计算机配件、标本等物品。第三条低值耐用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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