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宿舍卫生管理,保障宿舍干净、整洁、美丽,同时,为有效组织劳动教育和劳动课考核评价,特制定本办法。
1、按教育部规定每学期开设劳动课32学时,2学分。
2、每学期在校宿舍整理(劳动课)开设16周,2学分。
3、每周宿舍整理(劳动)2学时,120分钟,每天劳动约20分钟左右。
4、每天宿舍整理(劳动)时间为8:00—8:15,13:00-13:15。
5、宿舍整理(劳动)情况每天由舍长、楼层长和楼长负责检查,每周一次考核。
6、每周宿舍整理(劳动)考核合格,记0.125学分,不合格记0分。
7、凡宿舍整理(劳动)考核不合格的宿舍和学生,可向楼层长申请补劳动,经批准安排后实施。
8、凡宿舍整理(劳动)课不合格的学生不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