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范围
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和组织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对上课(含自习课)、实习、实训、军训、政治学习等教育教学实践环节,均实行考勤。
二、考勤制度
1、每班考勤由本班班主任辅导员全面负责,实行班长考勤制度和任课教师课堂考勤制度相结合的办法。
2、班长考勤
班长负责做好本班学生每日考勤的记载和汇报。按考勤范围规定,班长应根据当日学生出勤情况如实填写《学生考勤表》,于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表经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后报二级学院。考勤表上报前须向全班公布,班长向班主任辅导员负责。
班主任辅导员领导和督促班长考勤工作,防止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并在班会上对考勤者提出批评。对屡教不改者,要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并报请所在二级学院给予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各二级学院应由学工助理负责本院的学生考勤工作,做好本院学生考勤的检查与督促。根据各班级所交《学生考勤表》做好汇总统计,填好二级学院每周《学生考勤上报表》,经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在本二级学院予以公布,并于每周一上报学生工作部(含电子稿)。二级学院《学生考勤上报表》和各班《学生考勤表》由各二级学院妥善保存备查。
学工部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全院学生的考勤工作,做好各二级学院《学生考勤上报表》的按月汇总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分析学生的出勤情况,向学工部领导和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并及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布。
3、任课教师课堂考勤
任课教师负责本课程上课期间对学生的考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在教学日志中记载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将学生出勤情况作为该门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依据之一。
教学秘书把握本二级学院学生课堂出情况,及时向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
教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和教师考勤情况汇总分析,报教务处处长和分管院领导,以把握全院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和教师课堂考勤情况。
三、请销假制度
1、学生因急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和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时,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除疾病和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外,一般不得事后补假,不得委托他人代假。凡未经准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2、学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的,应有相关材料证明。学生请假,必须如实填写《江南影视艺术学院学生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病假必须有本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诊断证明。
3、学生请假不满一天的,由班主任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意见,经二级学院分管院长批准,报学工部、教务处备案;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分管院长提出意见,报学工部、教务处审后批准;一周以上者,须报经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学生向其他教师和学生干部请假无效。
4、在节假日前后,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者推迟返校者,以旷课论处。
5、学生请假获得批准后,《学生请假条》(第三联)交由班长作为学生考勤依据和销假凭证,《学生请假条》(第一联)由班主任辅导员统一保存备查。对于请假离校的学生,各二级学二级学院学工助理还应及时将情况统计送交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备查。
6、学生请假期满,应凭《学生请假条》(第三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若期满仍不能上课,应办理续假手续,并附上相关证明。
7、学生考试(含补考)期间请假,还须经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批准,并办理缓考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四、缺勤计算及处理
1、凡未请假或请假、续假、补假未经批准而缺课者,均以旷课论处。
2、无论病假、事假、旷课每天均按8学时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1学时计。所请假如与公休假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相重合,公休假日包含在所请假期之内。
3、新生开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在校生不按规定开学时间报到注册,逾期两周未办理请假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6、对旷课的学生,应根据《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违纪处分规定》,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处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7、学生考勤情况应作为学生在校表现的重要考核内容和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各二级学院每学期汇总统计一次,学期末交到学工处。
五、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学生。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工部、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