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影视艺术学院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正文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预警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4 点击:[]

 为了加强校纪、校风建设,强化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对轻微违纪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管理的有效性,降低学生违纪率,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预警范围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8学时、18学时、28学时、38学时、48学时者,向其提出预警。

2、学生每学期所学课程考核不合格达到3门以上(含3门)者,向其提出预警。

3、学生上课由任课教师考勤,由院(系)、教务处进行抽查。学生缺课累计达到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时数(包括教育实习、军训)的1/6或缺交作业1/4时,向学生提出第一次预警;学生缺课累计达到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时数(包括教育实习、军训)的1/4时,向学生提出第二次预警;学生缺课累计达到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时数(包括教育实习、军训)的1/3时,向学生发出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通知书。

4、早操、早读、晚自习的考勤由各班班干部负责,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定期检查,并每天公布检查结果。早操、早读、晚自习缺勤分别达三次者,向其提出预警。

5、对恶意拖欠学费者,向其提出预警。

6、学工处和各院(系)对学生晚(未)归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于连续三次晚归或累计两次旷宿的学生,向其提出预警,并要求说明原因(以书面为准)。

7、发现在外租房者,限其两日内搬回寝室,逾期不搬者,向其提出预警。

8、不遵守课堂秩序,不尊重教师行为造成较大影响者,向其提出预警。

9、在宿舍内私自留宿校外人员、在宿舍等公共场所起哄、在宿舍内抽烟、酗酒,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等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且不听劝阻者,向其提出预警。

10、在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中,学生有作弊动机,但未造成事实者,向其提出预警。

11、违反院系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予以预警。

第二条  预警程序

1、对在预警范围的违纪学生,由院(系)开具书面预警通知书。一式四份,一份发违纪学生,一份发学生家长,一份院(系)留档备案,一份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对学生执行预警应在核实错误事实、说服教育的基础上,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下发预警通知。

3、对受到预警的同学,班主任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违纪学生深刻认识所犯错误事实的基础上,经两个月考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其班主任鉴定,并由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撤销其预警处理。

第三条  受到预警的同学其综合素质测评的德育分视情况扣3—15分。

第四条  已受到预警的同学再次违反校纪校规,按照《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处分。

第五条  对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第二十三条作如下拟定:

1、学生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10学时者,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2、旷课10-30学时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30-5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超过50学时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5、连续无故旷课两周,经教育仍不思悔改者,按《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的规定》作退学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下一条: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