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我院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召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并投票表决,李仁照等2人通过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洁等1人通过美术专业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于波等5人通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名单如下;
一、副研究员
李仁照 张静
二、副教授(美术)
方洁
三、讲师(高校教师)
于波 高冉 严爽 王莹
四、讲师(思想政治教育)
方春花
以上评审结果于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公示结束,评审结果将报江苏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备案。
人事处举报电话:83275906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83889908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