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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4-1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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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指通[2017]8号文件通知精神,2019年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负责,我校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在4月23日。为了做好本次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图像采集对象

2017级大专、2015级高职全体在校学生。

二、收费标准与方式

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执行,每人12元。

、时间和地点安排

采集时间:2018423

采集地点:朝阳楼一楼--Z104:拍摄室、Z102等候室

、电子图像采集要求

1、各班学生须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按学号顺序有序参加拍摄。

2、拍摄必须穿白色上衣(勿穿其它颜色上衣),面容洁净(不化浓妆)、发型整齐、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不染发、不戴美瞳、头部颈部不戴首饰

3、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拍照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机读取身份证信息,不带身份证不予拍摄。

4、学生必须按指定时间进行电子图像采集,错过采集时间,学校不再另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拍照的学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和U盘,去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进行补拍,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1月20日的正常工作日。补拍详细流程可登陆“江苏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jsbys.com.cn/

5、每个学生必须于2019年7月1日---10月10日登陆http://www.jsbys.com.cn/(江苏省毕业生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对所拍摄照片进行校对确认,务必确保图像信息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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