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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化创意工作委员会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化创意工作委员会是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下属二级学术机构。2023年6月,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七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正式同意筹备成立文创工委会。2023年7月11日召开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作委员会筹备工作会议;2023年10月29日召开成立预备会议并于2023年10月30日正式成立。

    文创专业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通过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的领导,集聚文化创意领域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在产教融合、校企、校校合作、项目合作等方面实现平台互惠和项目联建,合作培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共同促进产业发展。文创工委会成员由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全国文化创意产学合作共同体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中热爱文化创意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现有会员单位/个人共150家。



文创工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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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教学会文创工委会工作章程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     作者: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

文化创意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化创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创工委会)是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的下属二级工作机构。文创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的领导下,以文创工委会为纽带,集聚文化创意领域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等资源,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项目合作以及专业建设、资源建设、师资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平台互惠、项目联建,合作培养文化创意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共同促进文化创意领域的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

第二章 任  务

文创工委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的章程和制度范围内,立足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具体完成以下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文化创意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执行中国艺术职业学会的决议,承担并完成学会安排的工作;

二、组织文化创意领域内的校企、校校合作,推动文化创意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搭建文化创意领域内产学合作平台,整合优质资源,联动合作项目,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四、组织文化创意业务交流、展演展示、艺术实践和技能大赛,推广委员单位的经验和亮点;

五、向主管部门、院校提供咨询和建议,接受委托开展相关研究。

第三章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委会成员由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全国文化创意产学合作联盟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中热爱文化创意企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由本人申请,委员会审批。理事会理事由学会、文创工委会和其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成员享有下列权力: 

1、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2、对本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委员会工作章程。

2、维护本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委员会委托的工作,并积级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各类艺术活动。

4、向本委员会提供所了解的文创产业和教育信息、资料。

第四章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委会负责人设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不超过5名,秘书长1名。经酝酿、协商,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报学会审核任命。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委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人员不超过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委会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任命若干副秘书长和设立办公室,副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需向学会秘书处备案。

本委员会视工作需要设专家组,由主任会议提名聘任若干在文化创意领域的著名专家教授担任。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召集主持的,经报学会会长同意,可由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或秘书长召集主持。全体委员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学会关于分支机构的相关决定;

2.决定分支机构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3.审议和批准分支机构的工作报告;

4.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5.审核委员的变更或增补;

6.决定分支机构其他重大事项。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委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五章    

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作委员会为非营利性机构,其经费来源:   

一、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拔入;  

二、社会及个人的合法捐赠;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本工作章程条文的解释权属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文创工作委员会理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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