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期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9 点击数:

            

各市(县)、区职教教研室,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根据《关于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研究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首期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首期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课题,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条件

1.研究过程与方法规范科学,研究达到预期目标;

2.已形成具有一定创新和应用价值的人才培养方案、教改方案、教育教学案例等研究成果;

3.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三、结题时间

原则上20183月30日前完成结题鉴定工作。有特殊情况的,最多延期至20188月30日,且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1),并由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教科院职社教研室备案;课题主持人在延缓期内不得申报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课题。

四、结题方式

1.重点课题由市教科院负责鉴定,原则上采取会议鉴定的方式。

2.一般课题按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归属,由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或职业院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鉴定,可采取会议鉴定或通讯鉴定的方式。

3.鉴定专家一般为5人,其中外单位同行专家不少于3人。

4.具体鉴定活动由课题组与相应的鉴定管理机构商定。

五、结题材料

1.主件。研究总报告,主要对研究目的、意义、核心概念、研究基础、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发现与主要结论以及研究展望等进行论述。

2.附件。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主要成果,如:

  (1)教改方案、教育教学案例等;

  (2)调研报告、专题报告等;

  (3)论文(复印件);

  (4)专著、教材(封面、目录、封底等复印件);

  (5)其他。

3.《结题鉴定表》,见附件2。

4.《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

5.课题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所有结题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套提交鉴定,鉴定结束后1个月内由职业教育教研机构或职业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寄送2套至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社教教研室终审。

六、成果审定

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终审后,给课题组颁发《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实验专项课题结题证书》,推荐优秀成果在《江苏教育研究•职业教育版》等期刊上发表。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11号;邮编:214001;联系人:奚军,联系电话:82722257

附件1: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实验专项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2: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实验专项课题结题鉴定表

  
                            
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10月18日

 

Copyright© 2015 江南影视艺术学院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藕塘职教园区钱胡路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