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16-03-14 点击数:

 
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额度和方式
自2016年3月15日起,申报主体可自行登录江苏文惠网网站(http://www.jswenhui.com),下载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16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30日。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可登录江苏文惠网下载打印《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稿由各省辖市文广新局审核汇总并统一报送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省直项目直接寄至管理中心,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7楼,邮编:210005。
3.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三、具体要求
请各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详细介绍江苏艺术基金制度、特点、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申报注意事项,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高质量、高水平地申报艺术项目。同时,认真做好项目审核汇总,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冰,奚社艳,联系电话:025-84699856、84699859,电子邮箱:jsysjj@163.com。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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