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1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如下:2017612日下午至616日上午进行所有课程的考试(包括公共课考试、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课程考试的要求

(一)公共文化课

1、考核标准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课时和教学进度;

2)完成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内容;

3)达到基本教学质量要求。

2、考核方式

1)学校统一考试课程

1)课程类别

思想政治课程、文化课程(含语文、历史、地理等)、专业基础课程。

2)考试组织

· 由教务处根据试题库抽题制作试卷(含答卷),每卷100分;

· 由教务处在二级学院申报考试名单的基础上统一编排试场,随机编排座位,统一发放考试座位号;

· 组织统一监考、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公布成绩。考场集中在博学楼1—6楼。

3)附加考试

· 附加考试门类:思想政治课程、语文课程

· 附加考试内容:语文课一年级附加新闻写作、二年级附加公文写作;思想政治课程附加思政论文(含读书心得、调查报告)。附加考试得分由任课老师在成绩记录表上添加得分栏进行成绩登记。

2)省统一考试课程

1)英语课程。参照公共文化课组织校内考试,并组织参加江苏省英语等级考试。

2)计算机课程。参照公共文化课组织校内考试,并组织参加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专业课(技能)考试

1、理实一体化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课时大致相当,其中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为30%80%,理论占20%70%)既要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又要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形式由二级学院报教务处,经审核通过后公布。

2、专业技能课考试要考核学生的核心职业技能。专业技能课试题可以项目或专题的要求进行考核,试卷有明确的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考核的内容(素材或项目)一般不少于10项,由学生当场抽题完成。

3、考试类别要求

1)面试口试。这类属于现场评分,评分人不少于3人,考核内容(项目)不少于10项,由学生当场抽题完成。做好现场摄录工作,做好考试资料归档。

2)书面文稿、美术绘画。该类考试,可以分班组织,统一考试标准,现场完成,做好监考安排。重点是对作品评分,应有不少于3人的小组评分。

3)提交作品。第一部分,创意作品部分,课程安排必须完成的,可以在素材(项目)不少于10项中任选一项完成,占期末成绩的60%。第二部分,现场考核部分,明确软件(技艺)操作步骤和作品完成的各种技能,当场完成,当场评分,占期末成绩的40%,关键考核软件运用能力或技术操作水平。

4、理论考试由教务处根据专业基础课的要求组织命题和考试。专业技能课由专业课教师(含校外教师)考试前集体命题(参考题),经二级学院院长修改与审核(修改内容达到20%),教务处抽取部分制作试卷,报学院分管院长批准后,在开考时公布,各二级学院安排由3人组成的专业实践考核评委小组集体评分。

5、技能考试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有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评分)老师,报教务处汇总后发到二级学院执行。技能考试结束后应保存好现场评分表,由教秘收集后统一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复印一份交教秘存档备查。

(三)成果考核

1、表演类课程

由任课教师组织专场演出,学生全部参演,制作节目单。其中任课教师单独或与学生合作演出的节目不少于2个。由专业教师及特邀嘉宾组成评委团给学生打分,其中专业教师评分占70%,其他评委评分占30%。

2、语言类(含主播、空乘、影视表演)课程

任课教师组织语言类专场演出或举行演讲展示活动,学生全部参演。其中任课教师单独或与学生合作演出的节目不少于2个。

3、摄影(含摄像、影视广告)类课程

组织专场作品展示,组成专业评委评定、打分,校级收藏作品达到展示作品的10%。

4、设计类(含动漫)课程

1)组织专场作品展示,组成专业评委评定、打分,校级收藏作品达到展示作品的10%。

二、学生参加考试资格论定及相关要求

(一)凡缺课达三分之一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需参加下学期初组织的重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需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填写缓考申请表,附相关情况的原始材料,经批准后可参加下学期初组织的补考。逾期未办理缓考手续者不得补办。

(二)各二级学院的辅导员、班主任提前核对好本班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名单,将休学等特殊情况在成绩记录表备注栏注明,并将成绩记录表提供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提供成绩记录表给各任课老师。

(三)各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杜绝各类违纪现象发生。

(四)各二级学院负责考场的布置,612日上午布置考场,在桌面上粘贴座位号(教务处提供模板)。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一律带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上,将书包、书籍、复习资料等放到教室讲台上,并集中存放手机。

三、试卷的领取和批改、评定、归档要求

(一)理论课考试试卷于考前15--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技能考试成绩由二级学院组成的3人评分小组当场集体评定。

(二)坚持集体流水阅卷程序。试卷卷面保持整洁,如有改动需任课教师签字。阅卷要客观、公正,不要随意送分。(详见阅卷、评分要求)

(三)成绩评定标准

1、公共文化课:

1)三年制大专:

1)有附加考试的,期末考试成绩占40%,附加考试占30%,平时成绩占30%

2)无附加考试的: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2)五年制高职:

1)有附加考试的,期末考试成绩占40%,附加考试占20%,期中考试占20%,平时成绩占20%

2)无附加考试的: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期中考试占30%,平时成绩占30%

2、省统考考试课程:达到当年级规定的等级要求,可覆盖校内考试成绩,覆盖分为60分。

3、其他课程评分仍然按照大专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高职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期中考试占30%,平时成绩占30% 标准执行。

5、技能+理论考试:

1)三年制大专:理论考试成绩占40%,技能考试占30%,平时成绩占30%

2)五年制高职:理论考试成绩占40%,技能考试占20%,期中考试占20%,平时成绩占20%

(四)学生成绩评定由任课老师根据成绩评定的标准结算成最终成绩报教秘汇总。教秘审核无误后于622日报送教务处(纸质、电子)。

(五)所用表格均需按要求填表,不得更改。如有问题,与教务处联系。

(六)试卷归档于623日完成,请二级学院提前做好试卷自查工作。

四、成绩录入

成绩经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由任课教师将学期最终总评成绩录入青果教务系统,录入时选择“录入综合成绩”。

五、教师复习、监考的要求

(一)教师在考前一周要认真组织学生系统复习,严禁事先把考题告诉学生;

(二)监考教师事先要做好清场(手机集中保管、教材与资料集中存放)和教育工作,杜绝学生作弊现象的发生;

(三)教师严格遵守监考纪律和考试流程,严禁玩手机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教务处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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