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一、凡本院师生员工、家属和外单位来学院办事人员,要自觉遵守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管理,接受门卫检查,主动出示证件

二、非本单位车辆进入校园,须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经保卫值班人员核实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离院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经检查无违规行为后,方可放行,陌生人员必须进行盘查,没有相关部门人员接待不得进入校园

三、进入院内的车辆,应减速通行,非本单位车辆,放在机动车辆指定位置,严禁堵塞院内的交通

四、携带物品出门的车辆或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经查验无误后方可出门;

五、无特殊情况严禁出租车辆驶入校园

六、自行车出入大门原则上下车推行

七、禁止小商小贩、捡破烂者及其它闲杂人员入内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挥发性化学品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须持有关证件向门卫说明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入院

九、信件接收有值班人员接收,交班时要交待清楚,当天下午统一交到指定人员手里

十、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否则给予经济处罚50元/次,此规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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