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门卫职责

作者: 时间:2016-03-12 点击数:

一、认真学习内保条例,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使用教学设备;

二、服从学院管理,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奉公守法,积极做好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

四、落实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做出妥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着装整齐,姿态文雅,语言文明,仪表端庄大方,不得酗酒滋事;

六、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教学楼内,要主动上前盘查、询问,并检验其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七、对于推销产品的小商小贩一律不准入教学楼内;不得任何人员没有经过审批手续把学校财产随意拿出教学楼(电器设备必须经过办公室签字盖章同意方可放行,其它设备必需经过后勤处盖章同意方可放行);

八、负责教学楼开门锁门工作、台阶灯和楼内门厅灯的开闭工作、晚上锁门前楼内人员的清场工作,对有特殊工作离不开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学生在教学楼过夜,必须有教务处、学生处的批准手续。

九、主楼早6:00开门,晚9:00关门(双休日、假节日除外);

十、负责主楼指定区域的管理工作。

Copyright© 2015 江南影视艺术学院保卫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藕塘职教园区钱胡路812号      邮编:21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