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教育,促进健康成长

作者: 时间:2018-12-20 点击数: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更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该如何对待法律呢?我认为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是知法。法律离我们很近,比如刚刚,当国歌缓缓奏起时,你是否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并行注目礼?2017年9月1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并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奏唱要求方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的场合、国歌奏唱的礼仪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我们唱国歌、敬国歌、爱国歌。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是守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应关注自己平时的行为习惯。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规矩,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的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学生守则》是我们的行为准则,然而我们身边有部分学生,忽视学校对大学生的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要求,乱认垃圾,不爱护公物,乱翻墙头,携带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园。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我们学校的安全和谐的氛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如从小养成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会很难,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应该防微杜渐,告别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第三是用法。当你受到校园欺凌时,请你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学生放学或放学途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去年月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未满18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校园欺凌学生被判刑具有司法示范意义,同时也给我们未成年人带来了许多启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一定要善于运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用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学习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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